各相关单位:
根据《关于发布 2018 年度浙江省保健品化妆品行业协会第一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》(浙保化协〔2018〕18号),协会于5月4日批准由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制定《化妆品美白祛斑功效测试方法》等12项团体标准。现牵头单位联合通标标准技术服务(上海)有限公司、养生堂(上海)化妆品研发有限公司、欧诗漫生物股份有限公司、苏州纳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、亚什兰(中国)投资有限公司、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、花安堂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、上海珈叶实业有限公司、上海清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、杭州希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、杭州雅妍化妆品有限公司、娇时日化(杭州)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已完成《化妆品抗皱功效测试方法(征求意见稿)》(见附件)团体标准的制定。根据标准制定程序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现面向行业征求意见。
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3月7日至4月6日,请于意见征求结束日期前将《意见汇总表》反馈至浙江省保健品化妆品行业协会秘书处。
电子邮箱:zjcos2015@163.com
电 话:0571-85871052
地 址:杭州市下城区费家塘路新天地商务中心12幢10楼
邮 编:310004
附件1.《化妆品抗皱功效测试方法(征求意见稿)》团体标准
2.《意见汇总表》